别让“危急值”变成“狼来了”
危急值报告目的有三:
(一)“危急值”可供临床医生对生命处于危险边缘状态的患者采取及时、有效的治疗,避免病人意外发生,出现严重后果。
(二)“危急值”报告制度的制定与实施,能有效增强医技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责任心,提高医技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,增强医技人员主动参与临床诊断的服务意识,促进临床、医技科室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合作。
(三)医技科室及时准确的检查、检验报告可为临床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提供可靠依据,能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安全、有效、及时的诊疗服务。
按理说危急值制度除了对患者有百利无一害的同时,也使临床医生和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实现了双赢,不是吗?然而,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的:
我们不妨先来温习一下住院病人“危急值”报告程序:
1.医技人员发现“危急值”情况时,检查(验)者首先要确认检查仪器、设备和检验过程是否正常,核查标本是否有错,操作是否正确,仪器传输是否有误,在确认临床及检查(验)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,才可以将检查(验)结果发出,立即电话通知(系统自动提醒)病区医护人员“危急值”结果,同时报告本科室负责人或相关人员,并做好“危急值”详细登记。
2.临床医生和护士在接到“危急值”报告后,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时,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。如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,应在报告单上注明“已复查”,检验科应重新向临床科室报告“危急值”,临床科室应立即将危急值报告交管床医生或值班医生。管床医生或值班医生接报告后,应立即报告上级医生或科主任,并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措施。
3.管床医生需6小时内在病程中记录接收到的“危急值”报告结果和诊治措施。接收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做好相应记录。
温习之后我们不难体会,一个并不危急的“危急值”会让临床医生多闹心了吧!可以理解临床医生一遍遍接听、查看这样的“危急值”,还要进行所谓的处理、跟踪检查和记录的无奈与崩溃了吧!
随着医疗水平的进步,绝大多数医院都建立了自己的危急值报告制度,然而现实中为数不少的检验科还是会时常得不到临床医生的满意,甚至埋怨。归根结底源于检验科所报的危急值是否真正“危急”,项目是否全面,危急值是否适合医院的临床科室。作为医院的“侦察兵”,检验科不仅要发现敌情,而且还要确保敌情的有效性,才能真正帮助临床医生,而非为了执行制度而执行,增加临床医生的无效工作量。
其实,医院危急值的设立既要有证可循,又要符合临床需要,要有针对性,如:
年龄,不同年龄段的正常参考值不同,其相应的临床危急值也不同;
性别,某些项目具有性别针对性,如女性生理状态决定的正常参考值不同,而导致相应危急值也有所不同;
病种、病例,也对危急值有不同的理解和要求;
不同种族,由于生活状态、饮食结构有所不同,正常参考值及临床危急值也会产生相应改变。
总的来说危急值具有条件可变性,不是一成不变的,要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及临床医生的需求等,进行危急值标准的修改及项目的增加。当然,这将对检验科的同仁提出更高的要求,需要付出更大的精力对危急值进行“精细化管理”。
目前危急值正逐步趋于制度化,但是要想做到危急值真正的有效用于临床,危急值应该做到针对不同专业、不同学科的“个体化”管理,不能全院“一盘棋”。这就需要医院定期做危急值评审,定期进行危急值的维护,根据自己医院的性质不同,和科室医生的要求设定相关项目危急值及其报告范围,做到危急值报告的及时性、有效性、准确性和全面性,这样才能更好的让危急值服务于临床,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,实现制度制定之初双赢的初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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